供应商入驻规则
申请标准 企业供应商及个人供应商均可申请加入阿里巴巴VIP批发中心,但应符合以下入驻标准。
· 必须是诚信通会员---咨询诚信通服务>
· 持有完成最近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在消费品领域,且拟在批发中心开展的经营活动不超过其《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
范围;
· 供应商应为生产加工型企业; 非生产加工型企业(如批发商、经销商)且销售品牌产品的,应拥有该品牌或获得品牌持有人授权;
· 已绑定实名认证支付宝账户---申请支付宝并实名认证;
· 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投诉、贸易纠纷等);
· 能提供符合阿里巴巴要求的证明材料;
· 商品满意率≥98%;
· 店铺卖家勋章等级为AAA级或AAA级以上(特殊项目如“品牌馆”等除外);
· 符合VIP批发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 应为个人诚信通会员;
· 获得有权授权机构正规授权,可于VIP批发中心销售产品;
· 已绑定本人实名认证支付宝账户---申请支付宝并实名认证;
· 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投诉、贸易纠纷等);
· 能提供符合阿里巴巴要求的证明材料;
· 商品满意率≥98%;
· 店铺卖家勋章等级为AAA级或AAA级以上(特殊项目如“品牌馆”等除外);
· 符合VIP批发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入驻基本流程
·资质审核通过后,其自缴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能低于6000元。并且需签订支付宝服务协议。
· 符合上述条件后将会收到服务协议生效通知,即入驻成功。
证明材料提交
1.提交方式
· 除非另行标注,所有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并确保材料的清晰、真实、准确;
· 所有盖公章或签名的材料须扫描或拍照后在供应商报名系统里上传;
· 所有提交材料概不退回,供应商需请自行留底。
2.企业供应商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需完成最近年度年检且经营范围需包含所售产品);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均可);
· 销售品牌产品的,应提供品牌权利证明:
a.自有品牌: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权人必须与企业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
者姓名一致);
b.非自有品牌:国家商标总局向品牌所有者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品牌所有者出具的《授权书》
· 企业供应商如授权个人办理阿里巴巴VIP批发中心销售事宜,提供《阿里巴巴VIP批发中心经营授权书》;
· 阿里巴巴VIP批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个人供应商证明材料
· 个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 销售品牌产品的,应提供品牌权利证明:
a.自有品牌: 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权人必须与个人供应商姓名一致);
b.非自有品牌:国家商标总局向品牌所有者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品牌所有者出具的《授权书》,
明确授权个人供应商于阿里巴巴VIP批发中心销售品牌产品(品牌所有者若为个人,则需
同时提供品牌持有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
印件及授权书)。
· 阿里巴巴VIP批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审核
1.阿里巴巴收到供应商线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一般3-7个工作日通知审核结果。
2.阿里巴巴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供应商应配合提供。
3.阿里巴巴有权视情况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认证,实地认证一般7-15个工作日通知审核结果。
入驻成功
1.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如未开通“买家保障”,应于阿里巴巴通知后3天内申请并开通“买家保障”,并向 其保证金账户存入VIP
批发中心要求的自缴的保证金额度。(《阿里巴巴VIP批发中心供应商服务协议》或《阿里巴巴VIP批发中心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2.阿里巴巴确认收到供应商自缴的保证金后,将向供应商发出正式邮件通知,确认双方签署的《阿里巴巴VIP批发中心供应商服务
协议》生效,供应商正式入驻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