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规则
退出规则
- 商家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阿里巴巴有权将其清退出代销市场(本入驻规则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1、商家已不符合代销市场入驻条件;
- 2、商家违反本入驻规则约定,向买家收取额外代理合作费用、解除代销关系未通知买家被投诉且投诉成立,或针对入驻商品未提供48小时发货”/“15天包换”服务(含取消商品支持该等服务或未按承诺提供该等服务)被投诉,且投诉成立超过两次,阿里巴巴有权商家的入驻资格,且商家三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入驻代销市场。
- 3、如商家违反本规则的任何规定、代销市场的其他规范或阿里巴巴中国站的其他任何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等,阿里巴巴都有权立刻中止或终止代销市场相关合作,且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适用本规则及其他协议、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罚。
- 4、无论因何原因终止合作,对于商家退出代销市场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和赔偿,商家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 5、如商家因违规导致其阿里巴巴中国站账号被关闭等,则阿里巴巴将直接清退商家。
- 6、阿里巴巴均有权提前15日书面通知商家终止代销市场相关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