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您在提交退款申请时退还我司开具的发票:
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为: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2800元-400元(认证等费用)-2400元/365天×已履行软件使用时间(天)。注:如遇软件使用周期中2月份为29天,则公式分母为366天。
例如:A会员软件于2007年3月5日开通,于2007年5月2日停止,已履行软件使用时间计算为 59天,A会员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为:2800-400-2400/366×59=2013.11元。
2)如您在提交退款申请时不能退还我司开具的发票:
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为: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2800元-400元(认证等费用)-2800/1.17×17%-2400/365天×已履行软件使用时间(天)。注:如遇软件使用周期中2月份为29天,则公式分母为366天。
例如:A会员软件于2007年3月5日开通,于2007年5月2日停止,已履行软件使用时间计算为 59天,A会员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为: 2800-400-2800/1.17×17%-2400/366×59=1606.2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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