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端分享有礼招商规则
流量入口:
1、商品详情页标题左侧
2、手机阿里巴巴元宝商城—做任务赚元宝—分享有礼(里面商品由算法个性化推荐)
一、活动利益点
玩法1:分享即送店铺券
即客户分享成功后,系统自动发放店铺券,用于鼓励更多客户分享,给店铺引流。
1.活动时间:2018年12月1日00:00:00~2099年12月31日23:59:59 (长期活动)
券使用时间:2018年12月1日00:00:00~2019年3月31日23:59:59
2.活动利益点:
活动期间内,商家无线端旺铺须全店支持以下玩法(成功设置 即默认商家活动期间可以支持以下玩法,且活动期间内商家无线端店铺中会自动展示分享有礼活动入口。):
(1)在商家无线端店铺内,客户分享成功后,分享者和通过分享带回的客户均可获得一张店铺优惠券,优惠券的面额由商家自行设置 ,优惠券数量需大于等于2000张;
(2)客户分享成功后,分享者和通过分享带回的客户获得的优惠券由系统自动发放。
(3)每个订单限用一张,不可跨店铺使用。
(4)优惠券的使用时间必须包含2018年12月18日00:00:00——2018年12月18日23:59:59
PS:一定要设置定向优惠券、优惠券张数大于等于2000、点击同步优惠券
玩法2:分享拉人送店铺券
即客户分享后成功拉回N个客户回访,系统自动发放店铺券,用于鼓励客户拉动更多客户回访,给店铺引入更多流量。
1.活动时间:2018年12月1日00:00:00~2099年12月31日23:59:59(长期活动)
券使用时间:2018年12月1日00:00:00~2019年3月31日23:59:59
2.活动利益点:
活动期间内,商家无线端旺铺全店支持以下活动(成功设置 即默认商家活动期间可以支持以下活动,且活动期间内在无线端店铺中会自动展示分享有礼的入口。):
(1)商家可在活动设置后台自主选择 客户获得优惠券的门槛和面额,当客户通过分享成功带动N个(N有3个档位,分别是1个、3个、5个,具体个数由商家自行决定)客户回访1688APP时,分享者和通过分享带回的客户均可获得一张店铺优惠券(店铺优惠券有3个档位,分别是满2.01元减2元 、满5.01元减5元、满10.01元减10元,具体类型由商家自行决定),设置后系统自动生成10万张店铺券;
(2)买家成功后,分享者和通过分享带回的客户获得的优惠券由系统自动发放。
(3)每个订单限用一张,不可跨店铺使用。
PS:该店铺券会与新人首单优惠、满20减10元活动叠加,请权衡之后设置!
二、商家要求
1.商家为阿里巴巴中国站诚信通会员
2.店铺近90天在线交易纠纷率≤0.03%或纠纷笔数≤1笔
3.本年度因违规累计扣分低于36分且无知识产权严重侵权行为;
4.商家企业诚信等级需高于BB级(不包含BB级)(查看企业诚信等级https://xinyong.1688.com/credit/index.htm);
5.历史虚假交易情节严重的商家无法报名参与本活动,具体以阿里巴巴判断为准;
三、备注
1、本活动无报名审核流程,设置即可生效,生效后可获得200个元宝奖励。2018年11月27日00:00:00~2018年12月18日23:59:59 期间不可取消以上活动 ,日常活动期间商家可随时取消该活动,但所消耗的元宝不返还、流量奖励也即时取消 ,请慎重考虑!
2、历史虚假交易情节严重的商家无法报名参与本活动,具体以阿里巴巴判断为准。在报名至活动期间,如有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活动资格及相应权益。
3、商家需自报名成功之时起至活动结束时持续保持符合上述规则,如有不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活动资格及相应权益。
4、同一用户是指登录账户、支付宝账户等与用户身份相关的信息,其中存在相同、相似等情形的,将视情况按同一用户处理。
5、根据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宣传信息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禁止乱用极限词(如最大、最好、全球第一、最低价等)或进行其他有关违规宣传行为,如有违反,将根据阿里巴巴中国站《违规宣传处理规则》扥规则,进行扣分等处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商家及时自查自纠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受到处罚!
6、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则阿里巴巴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
7、阿里巴巴可以根据本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公布后依法生效。
8、如果优惠券设置不成功,请检查:①设置定向优惠券、②优惠券张数大于2000、③点击同步优惠券。
四、获取帮助
商家阿里钉钉群:23173466
五、承诺函
阿里巴巴友情提示:在确认参加活动之前请仔细阅读本承诺函,确保在活动前您已完全理解和接受承诺函下所有内容。您一旦成功确认参与活动,即视为承诺生效;若您不同意承诺函所述的某一项内容或对本承诺函存在异议,请勿提交参与活动。
本商家申请参加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阿里巴巴”) “分享有礼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并作出保证和承诺如下:
1.本商家自愿参与活动,且承诺在2018年12月1日00:00:00-2019年3月31日23:59:59(以下简称“活动期间“)提供以下服务:
(1)支持在活动期间给买家放优惠券或领取相应优惠券:
(2)优惠券有效时间:2018年12月1日00:00:00-2019年3月31日23:59:59
(3)优惠券数量:分享即送店铺券大于等于2000张;分享拉人送店铺券10万张。
(4)优惠券使用条件:
优惠劵限用于购买本商家店铺中的除伙拼活动商品外的其他商品,单笔订单只能使用一张优惠券。
2.本商家之产品及相关信息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任何其他权利之情形。
3.本商家同意在活动期间,不会更改或删除确定参与活动,且本商家同意阿里巴巴有权采取相关技术手段以确保前述安排的实现。
4.本商家保证活动期间,至少每天8小时旺旺在线,且联系人手机开机。
5.本商家承诺不自行或安排他人进行虚假购买,炒作虚假交易,否则无条件接受阿里巴巴根据相关规则对本商家进行处罚。
6.本商家承诺遵守本次活动的活动规则,且无条件接受阿里巴巴根据活动规则和网站其他适用规则进行的处理。
7.本商家承诺积极解决任何可能产生的交易纠纷,如纠纷出现后不能与买家达成解决方案,则无条件接受阿里巴巴根据网站规则及其他适用规则进行的处理。
本商家保证于《承诺函》中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有效,并将严格遵守前述保证和承诺,如有违反,阿里巴巴有权取消本商家参与活动资格,并有权依据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等对本商家进行相应处罚,如对阿里巴巴造成损害,则将足额赔偿阿里巴巴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律师费等)。
本商家同意以上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