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单中暂未添加任何货品
在阿里巴巴中文网站上交易成功后,买卖双方均有对该笔交易做出评价的权利,交易评价是阿里巴巴用户诚信的重要标记,所以用户在进行评价时应保证所作评价系公正、客观、真实。 一、信用评价的定义 阿里巴巴中文站会员在成功完成支付宝担保交易、支付宝境外支付交易后,对每一笔交易,双方均有权对对方交易的情况作一个评价,这个评价称之为信用评价。 名词定义 商品总体满意度:该商品获得的评价星级的平均值。 交易总体满意度:该商家做为卖家得到的所有评价星级的平均数,保留一位小数 商品满意率:会员作为卖家,所获得的4星和5星评价数量占获得评价总数的比率。 评价期间:支付宝担保交易为交易成功后的30天;支付宝境外支付交易为交易成功后的45天。 其他评价积分:“诚信通指数”中“其他评价积分”指的是2006年9月之前,非基于支付宝的交易的评价产生的积分 二、评价积分规则 评价积分由买家评价积分(作为买家收到的评价)和卖家评价积分(作为卖家收到的评价)两部分组成,两部分积分规则相同,具体规则如下: 1、根据评价星级的不同,获得相应的加减分: (备注:双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价而系统自动好评的,不积分) 2、具体的加减分分数,将根据不同的交易金额区间计算得出 支付宝担保交易、支付宝境外支付交易是基于订单中的每件货品进行评价的,当一笔订单中有多个货品时,各个货品的交易金额,将按该货品金额在订单货品金额里的占比,分摊该订单的实付金额。 例子:若一个订单中,A货品100元/件,购买了5件;B货品200元/件,购买了4件,运费总计为30元,卖家给了80元的优惠,那么买家实付交易总金额为1250元。 当进行评价时: A货品的积分交易金额=(100元/件*5件)/( 100元/件*5件+200元/件*4件) *1250元=480.77元 --- 按照积分区间,可以得到的积分是1 B货品的积分交易金额=(200元/件*4件)/( 100元/件*5件+200元/件*4件)*1250元=769.23元 --- 按照积分区间,可以得到的积分是2 支付宝境外支付交易,以实付的人民币金额,作为计算评价积分的金额 3、在同一个自然月中,相同的两家公司之间做交易,由此产生的买家评价积分和卖家评价积分之和,不得超过10分,超出计分规则范围的评价将不计分; (自然月按评价上网的那个月计算,举例说明:该笔支付宝担保交易是9月完成的,评价是在10月15日发表的,则算买卖双方在10月获得的评价积分) 4、修改了评价后,在修改后评价上网时,将按照修改以后的评价重新计算积分 5、为反映积分的时效性,故随着时间推移,积分将逐步递减,具体递减规则如下: 三、评价流程 1、发起评价:在交易成功后的评价期间,请登录“我的阿里”中找到并进入“评价管理”应用进行评价,可以对单条货品交易进行逐条评价,也可以对多条货品交易通过“合并评价”进行统一的评价(合并评价)。如果交易过程中发生各种情况,导致交易关闭,则不发生评价,无评价积分。 2、评价显示规则:对于“4星”“5星”评价,评价内容将即时上上网显示并积分。对于“3星” “2星”“1星”评价, 在做出评价15天后,评价内容将自动上网显示并积分。对于修改后的评价,无论哪个星级,都即时上网显示并积分。 3、评价去重规则:每个自然月中,相同的两个会员之间做交易,由此产生的积分(即买家积分和卖家积分之和)不得超过10分,超出积分规则范围的评价将不计分。 4、所有评价都以匿名的形式展现。 四、评价的修改和解释 1、对于会员做出的评价,在做出评价后的15天内,有且仅有一次修改评价的机会。对于系统做出的默认评价,不允许进行修改。更改后的评价即时上网显示并且按新评价重新积分。 2、如评价方确认需要修改评价,请登录“我的阿里”中找到并进入“评价管理”应用下的对应菜单,找到相应评价,点击“我要修改”按钮进行修改此评价。因每条评价只能修改一次,请谨慎操作。评价修改后,被评价方针对原评价所作的解释将被删除。 3、对于收到的评价,被评价方可在对方做出评价后的15天内,做出解释。评价解释随评价内容一同上网显示。一条评价只能做出一条解释。 五、评价积分展示 *用户所发生的交易以及所做的评价均系客观、公正、真实,若违反前述承诺以及阿里巴巴相关网站规则,则阿里巴巴有权删除评价及评价积分。